为增强银江水电站参建人员的安全环保法律意识,深入贯彻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近日AG庄闲攀水电公司安全环保部会同工程监理、环水保监理组织施工单位,在导流明渠施工项目部会议室开展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学习。
本次宣贯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理及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了宣贯学习。
贵阳院工程监理林建会首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修正内容进行宣贯学习,指出修正案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的惩处力度;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的修正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讲解,强调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涉及到的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岗位责任。
华东院环水保监理孔建伟以生动的提问方式普及了长江相关知识,就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目的、立法意义进行了介绍,就法律涉及到长江的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以及工程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拓展讲解。
参与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希望多举办一些类似的培训学习活动,既丰富了知识,又增强了安全环保意识,有助于在工作中依法开展安全环保工作,有助于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合规管理。